新疆
典型案例1
网民付某为博取关注通过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发布“2027年中考将新增音乐、美术计分等虚假信息,引发家长恐慌和网络传播。昌吉州教育局于9月7日发布辟谣声明称,截至目前,自治区教育厅、昌吉州教育局均未发布任何关于2027年中考科目及分值调整的官方文件。付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典型案例2
有网民在网络平台发布“禾木野生猴群下山抢手机”的图文、视频,引发部分网民、游客关注。经布尔津县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保护站实地核查及常态化巡护监测确认,禾木景区及全域辖区内无野生猴群分布,无任何猴群栖息、活动记录。目前,公安部门已依法开展处置,平台已对相关不实信息予以下架处理。
典型案例3
接企业举报,有网民在今日头条等平台发布信息称该企业生产的啤酒使用化学制剂酿造速成酒,损害企业名誉。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涉事企业生产的啤酒各项质量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网民所称“使用化学制剂酿造速成酒"情况不属实。目前,已依法依规协调处置相关侵权信息。
典型案例4
接交管部门举报,有网民在网络平台擅自以“XX县交通管理大队”名称作为个人账号用户名,并搭配交管人员卡通头像发布信息,极易误导社会群众认为该账号为官方账号。该行为涉嫌违反《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第八条有关规定,目前,已依法依规对相关账号予以处置。
河南
典型案例
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举报称,河南省某平台账号发布文章中,有关数据与事实严重不符,损害该公司名誉。该公司提供了举报函及第三方认证报告等证据材料,属地网信部门已督促网站平台删除网络侵权信息。
普法小课堂开讲啦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第六条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
(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八条 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
(二)假冒、仿冒、捏造政党、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名称、标识等;
(三)假冒、仿冒、捏造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名称、标识等;
(四)假冒、仿冒、捏造新闻网站、报刊社、广播电视机构、通讯社等新闻媒体的名称、标识等,或者擅自使用“新闻”、“报道”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标识等;
(五)假冒、仿冒、恶意关联国家行政区域、机构所在地、标志性建筑物等重要空间的地理名称、标识等;
(六)以损害公共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为目的,故意夹带二维码、网址、邮箱、联系方式等,或者使用同音、谐音、相近的文字、数字、符号和字母等;
(七)含有名不副实、夸大其词等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的内容;
(八)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
第八条:网站平台应当及时处理以下误导性信息:
(一)通过增删信息、改变顺序、调整结构等方式,曲解新闻原意的;
(二)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等纠正或撤销的过期信息;
(三)删减旧闻旧事发生时间、地点和处理结果,重新发布的;
(四)使用与内容严重不符的夸张标题的;
(五)强调不利事实,回避有利事实,以偏概全的;
(六)断章取义企业家或企业代表过往言论的;
(七)片面解读企业各类对外公告的;
(八)其他引发公众误解误读的信息。
(供稿:新疆网信办、河南网信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