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崇州公安于3月22日发布警情通报称,经全面调查,崇州未发生此类案件,网传信息均为谣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故意在社交媒体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女,18岁)予以行政处罚。
警情通报如下:

来源:“成都网络辟谣”微信公众号、“成都崇州公安”微信公众号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23
对此,崇州公安于3月22日发布警情通报称,经全面调查,崇州未发生此类案件,网传信息均为谣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故意在社交媒体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女,18岁)予以行政处罚。
警情通报如下:

来源:“成都网络辟谣”微信公众号、“成都崇州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