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姚某某为博取网络关注、吸粉引流,自编自导、虚构伪造"停止资助某学生后遭对方威胁"不实内容,通过其个人网络账号对外发布,严重误导公众认知,扰乱网络公共秩序。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受理该案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随意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自觉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嘉峪关市公安局 「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