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和田县应急管理局证实,10月27日和田县境内未发生交通事故,上述网民发布内容与实际不符,纯属谣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网信部门提醒广大网民:在网络上发布信息,要真实、客观、准确。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发现谣言及时举报,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新疆网络辟谣”微信公众号、和田网络举报辟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