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2日,会宁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网民牛某某在抖音平台上发布了一条“甘肃一菜市场卖肉女子和顾客发生冲突之下,连杀三人”的视频信息。经核查确认,该内容为不实信息,系网络谣言,民警立即采取措施,传唤网民牛某某。牛某某到案后,其对编造网络谣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后果追悔莫及。牛某某为博取网民眼球、引发网民关注,故意编造散布网络谣言,引发社会不良影响,会宁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请广大网民文明上网,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来源不明的信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
警方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来源:会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