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询问,杨某某对其未经核实,私自在微信群散布涉疫虚假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武都区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杨某某治安处罚。
警言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造谣、传谣都是违法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涉嫌犯罪。对有意谎报险情、疫情和警情者,特别是对网上恶意造谣者,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查严处,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对类似网络谣言,都要保持足够警觉,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一切造谣、传谣行为都应给以严厉谴责。
来源:陇南武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