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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12月4日以来西安市旅居史的人员第一时间报备

稿件来源:兰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1-12-19 11:28:58

针对陕西省西安市近期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12月18日,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疫情防控提醒:12月4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旅居史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并按要求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12月17日8时-12月18日8时,陕西新增报告本土确诊病例7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在西安。自16日起,将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长大南路356号长安大学渭水校区住宅小区10号楼3单元,西安市碑林区含光路23号九锦台小区12号楼2单元,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路街道长安中路33号长安大学长安路住宅区3区10号楼1单元,西安市碑林区张家村街道融信社区大学东路80号民房,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朱雀大街南段10号紫郡长安北区F5栋2单元,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防控提醒:

 

1.12月4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旅居史的人员,或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以及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并按要求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即日起,凡由陕西省西安市来(返)甘人员,需持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临时留观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严禁离开。

 

3.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如必须出行,请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动态信息,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4.尽快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已完成第二针接种人员,在与第二针间隔6个月期满后,尽快接种加强针疫苗。

 

来源: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田小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