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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重点场所防护指南|托幼机构篇

稿件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11-29 23:03:06

 

 

1. 应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 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工作人员和保育员培训。

 

2. 建立工作人员、保育员和儿童健康监测制度。做好儿童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工作人员和保育员的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 防护。

 

3. 加强校门管理。在入口处对工作人员、保育员和儿童进行体温检测,对来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并进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4. 加强对各类生活、活动和工作场所通风换气,确保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 做好卫生间等场所和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床围栏、玩具、娱乐设施、儿童个人用品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6. 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

 

7. 从严控制、审核、组织举办各类涉及儿童聚集性的活动,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8. 加强手卫生,保证洗手设施运行正常,洗手液充足。

 

9. 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10. 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

 

11. 要引导儿童注意用眼卫生,做好近视眼防控。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安排好作息,提高机体免疫力。

 

12. 做好卫生行为宣教,打喷嚏和咳嗽时应用纸巾或肘臂遮蔽口鼻。

 

13. 工作人员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时, 应立即停止上岗,避免继续接触他人,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14. 儿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及时就医。

 

15. 设立应急区域。工作人员、保育员和儿童出现疑似症状时,立即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及时就医。

 

16. 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摘自: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 年 8 月版)

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