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是在2016年原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进行的修订。2019年,电子商务法、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相继施行,为互联网广告监管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和立法借鉴。为适应当前互联网广告监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工作,更名为《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并起草了公开征求意见稿。
近年来,互联网广告在广告形式、经营模式、投放方式等方面不断发展变化,进一步从电脑端向移动端扩展,多样性、多元性、广泛性的特征更趋明显。据业内不完全统计,2020年我国电商平台互联网广告增长17.26%。
与此同时,互联网广告环节多、链条长、主体复杂、监管难度大,各类大型主流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头部效应非常明显,客观上要求进一步压实各类平台经营者责任。
“您来,我们培养您的孩子;您不来,我们培养您孩子的竞争对手”“无创无痛 安全有效 带给你舒适的变美体验”……当前,互联网平台各种弹窗广告、植入广告等令消费者不堪其扰。特别是在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领域,一些互联网平台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花样百出,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规范发展更是提出了迫切要求。
事实上,关于加强互联网广告规范管理的举措从今年年初早有端倪。今年以来,平台经济、互联网广告成为市场监管领域频频出现的“热词”,剑指各种违法乱象,一系列规范发展的举措密集出台。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