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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家网站联合发倡议:践行责任营造无传销网络

稿件来源:齐鲁网 发布时间:2017-08-03 14:12:14

  8月2日,山东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相关互联网平台企业,通报近期山东工商、公安部门打击传销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充分认识到当前打击网络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致表示要进一步践行主体责任,加强自律,规范经营,不断净化网络空间环境,努力打造无传销网络。

  座谈会上,省政府网站、齐鲁网、中国山东网等20家主要网站向省内互联网平台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禁止传销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加强行业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发布、不传播传销违法信息,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二、强化论坛、贴吧、博客、微博等版块管理,加强内容审核,定期对网站内涉嫌传销的信息进行清理移除,对发布者进行警告、封号等必要的内部处理,杜绝涉嫌传销信息。

  三、提升搜索服务质量,对涉嫌传销网站、网页的链接予以屏蔽或清除,严格排名审核机制,拒绝涉嫌传销网站的业务推广。

  四、维护网络交易服务安全,禁止用户利用交易平台从事传销标的展示或宣传,拒绝为传销活动提供网上支付服务业务;发现涉嫌传销用户及时通报执法机关,并配合执法机关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追踪调查。

  五、建立健全网络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立网站用户传销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内部群组特别是视频会议室管理,禁止用户利用上述空间进行传销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关闭并保全证据;配合执法机关对已定性的传销组织者所组织的涉嫌传销的群组进行清理,配合执法机关针对特定传销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加大打击防控传销的正面宣传力度,及时发布、转载公安和工商等执法机关打击网络传销案件、警示提示;宣扬党和政府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坚定立场,揭露网络传销活动骗人伎俩和害人本质,及时向网民发出警示;提醒网民抵制、远离传销。

  希望各互联网平台企业共同携手,认真践行平台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执法机关打击传销活动,自觉抵制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信息,不断净化网络空间环境,为打造无传销网络贡献力量。

  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活动日益突出。传销组织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虚拟经济”等名义,鼓吹“高额回报”“短期致富”等噱头,通过建立网站、在论坛、贴吧、即时通讯平台推广等手段大肆发布传销信息,诱骗、误导群众参与传销活动。网络传销活动因其主体和标的虚拟性、行为跨地域性等特点,与传统传销相比更加具有隐蔽性、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网络传销案件往往具有蔓延速度快、涉及人员多、波及地域广、涉案金额大等特点。特别是违法犯罪复合化趋势日益明显,传销与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的情形越发常见。网络传销活动迅速发展,导致众多群众上当受骗,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严峻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