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办发〔2016〕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16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