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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建议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 谨防古老骗术穿上互联网外衣

稿件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时间:2016-03-08 14:15:30

  “土豪死于信托,中产死于炒股,草根死于P2P”,“你看中人家的利息,人家看中你的本金”。这是去年网络上流行的两个段子,虽有些夸张,但也绝不是让人仅仅一笑而过。

O2O、P2B、A2P……去年,一些众筹神话的破灭,为互联网金融安全敲响了警钟。正在举行的全国两会上,互联网金融再度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代表委员认为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刻不容缓,必须要尽快建章立制,谨防古老骗术穿上互联网外衣,切实保护好普通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症结 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屡现“李鬼”

互联网金融的症结在哪里?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副总经理谢卫回答得非常形象:“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屡现‘李鬼’,要加强行业监管、提高门槛。”谢卫指出,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投资公司、咨询公司、理财公司以高收益产品为诱饵,以投资理财的名义来筹集资金,在融得资金后,并未按照合同将资金用于事前约定的项目,从而导致各类金融风险。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银行原监事长车迎新强调,互联网金融最大的问题,不是金融的问题,“是金融必须适应互联网发展的要求,要建章立制,不能乱”。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监会原主席刘明康表示,互联网金融作为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部分企业股东求大、求快、求赚钱的心态迫切,导致互联网金融企业问题频出。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认为,互联网金融最重要的是解决信息不对称,如果能够在速度、精准、信息不对称等方面实现价值,才能在热潮之后留下有意义的东西。而此前出现的一些恶意案例,反映出的是信息的进一步不对称,是“古老的骗术穿上了互联网金融的外衣”。如何对真假创新进行识别、校正,对于监管来说是一个挑战。

监管 发展互联网金融必须正本清源

2015年7月,国家十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界定了不同监管主体的责任,提出监管者要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创新监管手段。业内普遍认为2016年将成为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代表、委员们也认为,互联网金融正本清源的时候到了。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行长周晓强认为,一些不法分子假借“互联网金融”之名,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利于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行业亟待规范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随着“互联网+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之间相互渗透和交叉的趋势不断增强。基于这种混业金融态势越发明显的现实,迟福林呼吁组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整合三会(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行政职能,实现互联网金融立体监管。

“互联网金融风险本质上还是信用风险。”全国政协委员巩富文建议,对互联网金融要实行分类管控,尤其是对于缺乏大数据支持的P2P平台,重点防止出现非法集资、流动性不足、违规经营等隐患,允许平台接入央行征信系统,降低信用风险。

教育 增强老百姓风险防范意识

“其实,我们还应该对普通投资者加强金融投资的教育,不能够一看到高收益、高回报的产品,就把养老的钱都投进去。”全国政协委员白鹤祥说,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普通老百姓金融投资知识的宣传教育,告诉大家哪些金融产品是可以投资的,哪些金融产品是可以得到补偿的,哪些是非法金融活动,是要自己承担金融风险的,“一定要通过宣传教育,增加老百姓的风险意识,做好防范风险的前置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特区政府策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方方表示,除了要大力加强对于投资者教育,加强监管之外,同时要对互联网金融采取开放的态度,允许其有发展的空间。刘世锦委员也表示,在一片加强监管的呼声中,要警惕再次出现“一放就疯,一抓就死”的局面,避免出现运动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