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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评:学习全国道德模范,争做“四有”好网民

稿件来源:央视网 发布时间:2015-07-24 16:41:46

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部署每两年举办一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今年4月份以来,通过层层评选,已有327人被推选为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目前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正进入候选人公示和公众投票阶段。

应该说,自6月22日集中公示候选人以来,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了“道德模范在身边”学习宣传活动和“点赞道德模范”活动,引导人们向道德模范看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树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并且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而广大网民在全国道德模范的网络公示与投票点赞过程中,学习了来自全国各地推选出来的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这个学习过程同样也是教育广大网民争做“四有”好网民的过程。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道德的力量是无穷的,精神的力量以及榜样的力量更是无尽的。从宏观讲,弘扬道德正能量可以促进“两个一百年”伟大目标及“中国梦”的早日实现;从微观说,它也有助于构建我们家庭、邻里与社区的和谐,并最终促进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

在网络社会之中,学习全国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弘扬在他们身上的优秀品质,就是要做到中央网信办提出的“四有”标准: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网络是虚拟的,可它又是无比现实的。广大网民的一些行为与习惯仍然能够展现每一个个体的道德水平。

我们可以在网络上开展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实际行动,培养文明守法的网络素养,全面提升我国网络生态文明。近段时间,最具代表性的一个例子是,河南南阳两名四年级女学生走失,在“万能的朋友圈”的接力之下,有网友发现该两名女学生在郑州火车站,该网友最终选择报警,并让家人及时找到了走失的孩子。可见在网络社会中,我们同样可以开展实实在在的正能量行动。而且,借助网络的快速与便捷,正能量的传播速度可能更快、效果可能更好。

必须要正视的是,当下的网络社会可谓鱼龙混杂,快餐式内容可谓鱼目混珠。稍不留神,一些负能量满满的东西就可能在朋友圈里形成刷屏效应。之前我们倡导“转发就是责任”、“围观就是力量”,但在自媒体时代,这些理念遇到了新的挑战。比如,一些暴力和不雅视频的传播,就是负能量传播的过程;再比如,某婚恋网站以“拐卖孩子应判死刑”的假情怀为旗号在朋友圈进行营销……在这些事件的发酵过程中,转发者是否都体现了责任担当,展现了文明的上网习惯?这些都是值得思考的。

据统计,我国网民总数已经超过6.4亿,同时还至少有5亿的移动端网友,因此几乎可以得出“公民即网民”、“网络即社会”的结论。网民与网络社会的文明程度,很大程度上能够决定或反映当下我国社会整体的文明程度。从这个层面讲,每一位网民都莫说自己的网络生活与道德无关,也不要说自己的微博、微信完全是个人的“自留地”——只要身处网络,就应该传播正能量、争做网络世界的道德模范,争做“四有”好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