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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管理我国领土上网络活动

稿件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5-07-03 09:00:10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淑娜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国家安全法明确提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是适应当前中国互联网发展的现实需要,为依法管理在中国领土上的网络活动、抵御危害中国网络安全的活动奠定法律基础。同时也是与国际社会同步,优化互联网治理体系,确保国家利益、国民利益不受侵害。
 
  郑淑娜说,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加速构建各自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体系。一些西方主要国家为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很早就制定了法律法规,并将维护网络安全纳入国家安全战略。

  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和延伸,网络主权原则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参与网络国际治理与合作所坚持的重要原则。中国政府认为,互联网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中国境内的互联网属于中国主权管辖范围,中国的互联网主权应受到尊重和维护。

  郑淑娜说,中国愿意同世界各国携手努力,本着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原则,深化国际合作,尊重网络主权,维护网络安全,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中国始终坚持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愿与世界各国分享中国互联网发展机遇,欢迎各国企业在中国守法经营,提供合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