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聚焦 > 正文

打造“互联网+”传播新局面

稿件来源:中国网信网 发布时间:2015-07-02 09:39:26

2015年以来,网络传播工作大事不断,《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出台、中国文化网络传播研究会成立、可供网站转载新闻的新闻单位名单公布等备受关注。时至年中,中国网信网盘点网络传播领域发生的大事、要事与网民共享。

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

2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3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规定》要求,在博客、微博客、即时通信工具、论坛、贴吧、跟帖评论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中使用的所有账号,互联网企业应对其名称、头像和简介等进行审核,对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不予注册。对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的账号,应当采取通知限期改正、暂停使用、注销登记等措施。同时,企业还应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处置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两微一端”成政务新媒体发展新模式

在中央和地方网信部门的强力推动下,我国政务新媒体建设得到空前发展。目前,我国政务微博账号达24万,政务微信账号已逾10万。从政务新媒体发展现状看,中央到地方、到基层,影响力强、活跃度高的公众账号不断涌现,“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已然形成。

2015年全国两会报道 显示全方位立体化舆论态势

2015年全国两会报道,网络媒体除原有阵地外,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积极采取直播、访谈等方式,共发布文字、图片、图解、视频、动漫等报道185万条,累计浏览量突破100亿次,网民反响积极。新的发力点在于各方面的有机统一:报道内容密集同步、形式生动多样、节奏重点突出且层次分明。

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

4月17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全文共九条,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著作权法律法规中涉及网络版权转载的几个重要问题。二是引导报刊单位和传统媒体进一步改进内部版权管理工作。三是鼓励报刊单位和互联网媒体积极开展版权合作。四是要求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加大版权监管力度。

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

4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简称“约谈十条”),6月1日起正式实施。“约谈十条”对约谈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实施条件、方式、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约谈情况将记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日常考核和年检档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未按要求整改,或经综合评估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将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被多次约谈仍然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中国文化网络传播研究会成立

4月29日,中国文化网络传播研究会成立大会在京举行,这是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成立并主管的首个全国性社会团体。

中国文化网络传播研究会是由从事中国文化研究的专家学者和从事网络传播的个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旨在借助网络社会各种有效模式,实现中华优秀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引导网络文化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网络文明建设服务。

国家网信办公布可供网站转载新闻的新闻单位名单

5月5日,为加强网上新闻信息来源管理、规范网络转载秩序,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网信办公布了包括中国网信网在内的380家可供网站转载新闻的新闻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