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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吃麻辣烫感染病毒致人死亡的传言被证实为网络谣言

稿件来源:晋中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5-06-24 17:53:22

  朋友圈常在,假消息不止。近日,大量转发的一条“紧急通知”,让微信朋友圈变得不那么平静。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传言:平遥吃麻辣烫感染病毒致人死亡

   就在几天前,平遥县许多市民的手机微信圈里快速流传着这样一条耸人听闻的消息:“紧急通知:平遥麻辣烫上新闻了,具体哪家不详!暂时别吃麻辣烫、米线, 平遥某医院一患者昨天凌晨四点二十一分因H799死!年龄31岁,孩子还在妈妈的肚子里,参与抢救的医生已被隔离。因为制作米线和麻辣烫用的都是食用胶。 纯米线没有这种味道,平遥卫生局刚开完紧急会议。平遥已有多人被感染,发给你关心的人,预防永远胜过治疗。请在午饭时间正常食用米饭及对身体有益的食物, 远离麻辣烫,远离米线!”

    “麻辣烫吃死人”的消息出现在微信圈以后,引发了众多不明真相的群众的接力转发,一时间网上议论纷纷。“以后不能吃麻辣烫了,会要命的……”,“别不相 信,你看微信里还有卫生局开会的情况,应该错不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麻辣烫咱是再不吃了……”,“时间地点都不清晰,应该是一条网络谣 言,可是怎么没有官方的消息呢……”消息的快速传播也使得平遥县城经营麻辣烫的大小摊点生意大受影响,有的摊点前门可罗雀,经营者叫苦不迭。

  假消息的快速发酵引起了平遥警方的高度重视。平遥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遥警事”(微信号:pyzf1120)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工作。他们分别与平遥 县各大医院及平遥县卫生局取得联系,均未发现有感染所谓“H799”的病例,也没有孕妇因吃麻辣烫导致死亡的报告,更没有此条微信中说的“平遥已有多人被 感染……参与抢救的医生已被隔离……”的情况,由此确定这是一条网络谣言。6月13日,“平遥警事”在公众微信号作出辟谣声明,并提醒广大群众辩明真相, 不要信谣,更不要传谣,如遇到不明真相的事件或微信消息,应多方求证或使用网络搜索工具进行比对查询,也可及时与“平遥警事”公众微信号联系予以核实。

   溯源:老谣言的新翻版

  记者在追踪这一网络谣言流传情况时发现,“麻辣烫吃死人”这条消息其实是个流传已久的“老谣言”了。早在2010年1月,江苏南通的一个网络论坛上就出现 过这一传闻:“近日听到好多关于吃麻辣烫吃死了一个人的传闻,说那个女的很爱吃麻辣烫,天天要吃的,结果得病死了。死后解剖说胃里还有好多活的细菌。好可 怕啊。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这个消息,到底是真还是假,现在我都不敢吃麻辣烫了。”

   到了2012年,在青岛、大连的部分网站上也不约而同地出现了类似的假消息。传播最广的是一条“青岛开发区医院有人食用麻辣烫、米线感染H799病毒死 亡”的消息,而传播病毒的元凶也被指控为“麻辣烫等使用食用胶”。但这一消息随后被证实为谣言。没过多久,辽宁丹东也传出相同消息,丹东警方还作了正式辟 谣。

   这次流传到我市平遥县的谣言是以上假消息改头换面后的版本。对比可以发现,原来消息中除了发生地、医院换了以外,其余信息基本没变。更为迷惑人的是原来的 “H799”后有“病毒”二字,在新版本中也不见了踪影,似传播者有意作了改编,以达到欺骗人的目的。至于“H799”是什么,没有人能说得清楚。上网搜 索,除了有一款手机曾命名为“H799”外,医学上从未发现过“H799”病毒。

   后果:转发谣言需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很多网友是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转发假消息的。那么,怎么辨别假消息呢?“平遥警事”给出了建议:“谣言一般有三个特点,一是没有准确 的时间。大多此类谣言使用今天、昨天之类模糊的时间概念,具体年月日不详。二是没有确切的地点。谣言中的地址往往为某饭店、某医院、某乡镇,没有具体的可 供查询的地址。三是没有具有社会公信力的发布单位。近期多则谣言以死人、丢小孩、抢小孩等惊恐信息为主,博人眼球,以达到迷惑人甚至造成社会恐慌的效果。 但越是出现这种人命关天的事,就越要听从具有社会公信力的单位和部门发布的准确消息,而不是在网络上或街头巷尾道听途说没有证实的传言。”

    “网上关于医疗卫生和健康方面的信息非常多,这说明经济条件逐步改善的人们正变得越来越重视生活品质。”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健康教育专家王平对 记者说,“但是,这方面的谣言也特别多,需要大家擦亮眼睛仔细甄别。如果辨别不清,可以直接到医院咨询,求得医生的帮助。具体到这则谣言来说,米线和麻辣 烫中含有食用胶,食用食用胶可能会对身体健康带来一定影响,少吃麻辣烫、米线是对的,但是说到食用胶会传播病毒就是无稽之谈了。”

  一条谣言不可怕,但经过无数人无数次的转发后,就会形成很大的社会效应,甚至造成社会恐慌。那么,转发谣言需要负法律方面的责任吗?山西正名律师事务所律 师李娅红介绍,随着网络新媒体的发展,网站论坛、微博、微信朋友圈等都成为了个人发布信息的场所,但这些网络虚拟空间也属于公共场所。任何人只要在公共场 所传播谣言或是虚假信息,并且未经核实,严格来说都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类违法行为处5 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而对带来严重后果的传播谣言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最高可 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网民在享受现代网络传播的快捷便利和网络言论的相对自由的同时,也要强化公民守法意识,时刻不忘公民责任。谣言止于智者,更止 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