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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陇南市西和县陇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尾砂泄漏事件的处置通报

稿件来源:甘肃省互联网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5-11-28 22:22:28

  省政府新闻办通报:11月24日9时,陇南市西和县陇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尾砂泄漏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同志做出重要批示。环保部翟青副部长11月27日赶赴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召开甘肃、陕西、四川省政府有关领导参加的事件调查处置工作会议,实地查看陕甘两省沿线污染水域治理情况,要求甘肃省加强污染源治理,加大污染水体监测频次和密度,防范污染影响危害沿线群众安全健康。加强信息发布,主动与陕西、四川两省沟通情况。加大核查和问责力度,启动责任追究工作。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尾矿库安全隐患摸底排查。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陇南市西和县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王三运书记、刘伟平省长就贯彻落实张高丽副总理批示精神做出重要指示,要求省政府分管领导和专门部门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处置,及时加强与下游相关地区的沟通。责成陇南要集中力量,尽最大努力把事故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对事故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强调要在环保部的指挥下,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把防范河水污染危害沿线群众的安全健康作为首要任务,依法依规处置,及时报告情况,发布监测信息。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咸辉同志也就应急处置工作做出批示。省政府分管领导专门召开紧急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带领省环保、安监、水利部门负责同志赶赴西和县现场督导处置工作。省政府按照《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二级响应,成立了省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省环保厅、省安监局、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网信办负责人和省军区副参谋长为成员的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省政府在陇南市成县成立了现场指挥部,由陇南市委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陇南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陇南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由省安监局、省环保厅、省政府新闻办、省政府应急办负责人牵头,组建了源头堵截、数据监测和污染物处置、新闻和综合信息组等4个专项工作组,省市联动、现场指挥。省环保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会同环保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专家组制定了《甘肃陇星锑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溢流井破裂致尾砂泄漏事件应急监测方案》,密切监测流域水质,指导陇南市及西和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水体污染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陕西、四川省通报事件情况,并每日通报我省出省断面监测情况。陇南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有关部门负责人现场指导应急排险处置工作,第一时间启动了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提出了封堵尾矿的施工方案,组织市县乡村干部和干部群众1.4万多人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修筑拦水坝46个,出动大型机械98台,及时开展了尾矿上游溪流外排、河道滩涂遗留尾砂处理等工作,对尾矿涵洞出水进行围堰,对太石河沿河3县投放絮凝剂40吨、石灰400吨,沿河设置了14个监测点位,对出省断面每小时监测1次,及时掌握水质动态,对西汉水下游沿河群众用水安全进行了排查预警,由于该河段无居民集中式取水点,目前暂未影响沿线居民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