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虚拟网络为我们拓展了自由的空间,同时也暗藏着彼此伤害的社会风险。近年来,因为网络信息发布、使用的失范,在权利主体之间造成一些冲突和侵权。尤其是一些网络“黑手”和“网虫”,专门从事网络敲诈和有偿删贴等违法违纪活动,严重地干扰了网络空间的健康发展,不但给广大网民造成重大的伤害,也给网络空间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国家网信办联合开展“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之后,立足于净化网络空间管理,建立了“9项长效机制”,坚决防止网络敲诈等犯罪活动“死灰复燃”,扎实成效全面促进网络空间清朗。
我们尤其要看到,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来临,网络信息安全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从客户资料泄密导致“查开房”,到个人信息失窃带来的“短信轰炸”,再到“棱镜门”的冲击波,互联网时代的蝴蝶效应,让任何人、任何领域都无法封闭于信息孤岛而独善其身。国信办建立“9项长效机制”,主要是着眼于建立起网络治理常态化,不管是保护企业、网民利益,还是形成网上网下常态化监督制约和协同机制,都是为了让网络“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以确保网络空间的干净清朗,从根本上保护网络信息的安全运行的重大举措,让企业和网民都大胆地在网络上获得有效信息和服务,而不再担心个人信息被“人肉”而泄露,也不必担心受网络敲诈和被欺骗,真正过上便捷、高效、安全的网络生活。
在依法治国的方略之下,“依法治网”业已成为一个热词。面对复杂的网络空间,国家职能部门应当是首当其冲,建立严格的法律制度,筑起国家网络安全的防护网,保护好网民、企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不受侵犯,更不能让网络“黑手”有生存的空间。因此,“依法治网”必须是为了实现整个社会整体的利益,不仅仅是为了方便政府管理,不是为了照顾掌握了个人隐私信息的公司或者媒体,也不是为了抑制网民能够肆无忌惮的在网络空间发泄累积的郁闷。这就要求广大网民和互联网企业的所有行为,都必须遵守并按照法律来使用和管理互联网以及整个网络空间,建立一个信息高速流动且促进社会稳定、提升民众福祉的有序网络空间,而不是将网络空间变成某一个或者某一些行为体私有活动经营的空间,更不能将网络空间演化为网络“黑手”实施犯罪活动的隐匿场所。
“9项机制”为斩断网络“黑手”的泛滥提供了坚实的机制保障,将有效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互联网企业的根本利益不受侵犯。但要保证“9项机制”的真正落实,仍需继续推进网络实名认证制度,以减少利用网络虚拟身份侵害他人权益的可能性,摧毁网络“黑手”赖以生存的土壤。只有这样,才能强化网络自律,让网民成为维护网络空间清朗和安全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