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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司法 让正义更有速度

稿件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5-07-21 11:20:19

  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开通广东高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该热线是“线上法院”的一种,当事人和律师可通过电话、短信、网站3种途径联系法官,并及时得到反馈。据悉,“线上法院”是广东近年来建设虚拟诉讼服务中心计划中的一部分。此外,该计划还有以广东法院网为基础建设的“网上法院”和移动智能手机服务平台“掌上法院”。

  过去,在众多司法案件中,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距离,相隔了一百个律师。当事人是案件中最主要的利益相关方,但很多应该公开的信息却缺乏渠道获知,跑法院送材料、拿材料,来来回回耽误工作与生活。这些困难致使不少市民遇到问题付诸诉讼成为次选。即便是律师,也遭遇过这样的囧境:想查询案件进展,咨询程序性法律问题等,只能拨打法官的办公电话,而法官时常因为开庭等事务而无法及时回复。对于法官来说,其所面对的信息壁垒同样给司法工作带来障碍。文书送达、案件反馈等事务通知不到位,最直接的结果就是法院案件堆积严重,司法效率不高。

  而当线上法院推出之时,广东高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陈润霖就说:“当事人和律师肯定能享受到更优质、便捷的诉讼服务。”按照法院方的展望,届时广东157家法院的立案、阅卷、在办案件诉讼事务办理、案件查询、文书送达、信访、投诉建议等众多原来线下才能办理的事务,均能通过网上办理。运用“互联网+”已成为各行各业的趋势,其最不可忽视的特点正是省时省力高效。这些恰恰是当下司法实务所需。通过电话、短信、网站甚至手机APP进行案情查询,当事人只要在有网络的地方就能查询案情进展;律师可以利用执业证办理账户来跟踪自己负责的案件的各项进展,申请先予执行、回避、延期开庭、申请调查取证;法官可以利用这个平台发布公共信息,推送案情进展,而法官与当事人的沟通,既可以保持独立审判,又不妨碍与原被告及律师对接。

  理想是丰满的,但愿现实不会骨感。互联网时代下,用户对使用体验和互动要求极高。在过往,一些相关部门的网站、APP沦为“沉睡的资源”并非没有先例。于是让人对互联网+司法的落实也多了一重担忧。要运用“互联网+”新思维来破解当下的司法困境,“线上法院”的进展就要把责任落实到人。一方面,必须以“互联网”的效率思维要求平台的更新速度。比如,案情信息变动必须限定在规定时间内发布到平台;律师、当事人的线上提问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回复。另一方面,由于“线上法院”是覆盖全省的司法资源,落地就要实现无差异化,既要在广深等大城市的法院能实现,也不能让二三线城市落空。当“线上法院”全面铺开,正义自然更有速度,这无疑是当事人、律师、法官三方共赢的格局。(王睿)